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

你信主嗎?(1)我不信,因為我是相信科學的人



-----寫在前面-----

本系列文章的出現有兩個原因:

第一、筆者個人對於宗教的興趣。

第二、葡萄酒筆者已經有點寫膩了的新文章因為Google Blogger 沒辦法簡單的加上錨點功能而沒辦法發。

這次,我們就來談談基督教。

為何是從基督教下手?而不是從佛教或傳統宗教開始呢?
原因很簡單:對於一般人來說,基督教是比較欠修理的宗教。
大部分的宗教教義會讓人越聽越有道理,越聽越開心,越聽越認同。
但是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往往讓人越聽越皺眉、越聽越火大,越聽越不能接受。

問題出在哪?


相對於其他宗教的「自我肯定」,基督教走的是全然的「自我否定」路線。

「上帝全能論」否定了人類的理性與世界觀。
「一神論」否定了人類信仰自由的空間。
「原罪論」否定人類的道德良知。
「基督救贖論」否定人類善行的意義與「獨力」得救的可能性。

在基督教的概念中,人類是一群又笨又壞又不聽勸又沒辦法自己照顧自己的「受造者」,因為除了上帝以外沒有其他神,所以人生除了巴著上帝懇求祂眷顧還美其名為「榮耀上帝」之外就沒別的目的了。



是要多 的人才會「謝主隆恩吾神萬歲萬歲萬萬歲」的接受這個「福音」?



正因為基督教的高爭議性,打從開始傳播後,來自各方的吐槽就從來沒停過。
有趣的是,「完全依循聖經」和「完全依循理性邏輯」的戰鬥,爭論的主題其實並沒怎麼變。
許多我們自己想出來,以為前無古人、精彩萬分的辯難,其實已經給人研究到翻掉了

到現在還覺得「要駁斥基督教明明就很簡單,你只要問他們這樣或那樣他們就答不出來了嘛!」之類的人,要嘛不夠用功、要嘛是中二,當然更多時候是兩個都有。

筆者從引他人著作為起點,來談談基督教常見的25個質疑與其攻防。

要強調的是筆者並不覺得「裡面的預設基督徒回答很好」(坦白說大部分都答得沒什麼技巧),比起來,裡頭的不信者提問才是比較重要的地方。

對於非教徒來說,裡面的每一個問題都是可以再深入思考,鍛鍊腦力的有趣議題。

對於教徒來說,裡面的每一個問題都是與你信仰切身相關的問題,如果你讀完沒有辦法做出合理的回答,甚至是自己也覺得這個質疑很有道理。那就要以此為警惕,重新面對自己的信仰,不能等閒視之。

-----本文凡例-----

本文案例摘自他書,若有興趣了解全文請讀者自行google。

藍色分隔線後為筆者的小評與感想。完全主觀且無教導之意,因此不開放回應與討論。


-----正文開始-----


1.表面問題:科學已經證明聖經沒有立足地了。我是相信科學的人。

背後預設:
科學,和科學家是"中立" 的,"客觀" 的;他們沒有預設,沒有偏見。科學的理論總是建立在事實上。( 見筆者小評一 )
  
基督教的回應:
科學其實不斷的在改變,而科學的改變是受周圍文化的預設所影響的。科學並不 "中立" ,並不 "客觀" 。科學家都被自己的預設和自己的宇宙人生觀所控制。科學家會犯錯;也會製作虛假 (不乎合事實) 的理論( 見筆者小評二 )。歷史上,科學從未能用事實來推翻聖經的任何一句話。不同的科學家,他們的理論可能與聖經衝突;可是科學並沒有任何能推翻聖經的證據( 見筆者小評三 )
  
-----筆者小評-----


關於這個主題的「背後預設」可說相當精采。「科學 科學家 客觀」,幾乎可說是20世紀中葉殘留到現代最大的餘毒。

精確一點的說:「科學是尋求客觀結論的學問」
「客觀」指的是科學家的「目的」而非「性質」。

舉例來說,「商店是透過商業行為賺取盈餘的組織」。
「賺取盈餘」是商店主的「目的」而非「性質」。
「商店主」一定想賺錢,但是不一定能成功賺到錢。因此「賺錢不是商店的先天性質」,而是後天目的。

科學亦然,雖然「達到客觀結論」是科學的目的,但因為科學家是人,有其主觀、有其偏見,有可能犯錯,因此幾乎不可能「成功達到」客觀結論。

「科學是完全客觀的」這句話,在加入了「科學家是人」這個因素後,就變成了柏拉圖背後的「理型世界」,理論上很漂亮,但對於實際議題沒甚麼作用


點出質疑者的「科學信仰」中的「科學家信仰」後,「我是相信科學的人」這句話就和感恩節大餐桌上的烤火雞差不多。既然證明了「科學家是人,人都會犯錯」,那麼「科學證明的無可挑剔」也就成為空中樓閣,看得到吃不到

當然,有人會說「科學的客觀性來自於重新實驗與被檢證的空間」,也就是說「即使現在不正確,在眾多人長時間的努力後,仍然可能得到正確的結論」

這個論點乍看下很不錯,但其實只是把問題往後推而已,我們仍然可以追問:「以前認為正確的科學事實,現在證明不正確;現在認為正確的科學事實,以後證明不正確。那麼哪來的『總有一天正確的結論』?」


這段就是過嗨後的大毛病毫無疑問的「科學並沒有任何能推翻聖經的證據」這句話會讓人嚴重的想吐槽。
光是「處女懷孕」「摩西隔紅海」「死後復活」這三件事就可以射這句話十次臉

為什麼作者會突然失心瘋的這樣說?原因其實也很簡單,接下來我們要討論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:


「科學與基督教論爭中的共識差異」

在法學概念中有「無罪推定」的說法,也就是說:「一個人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都是無罪的」,絕大多數的法治國家都會照著這個準則行事。

反過來說,「有罪推定」指的就是「除非一個人被證明無罪,否則他就是有罪的」,所謂「寧可錯殺一百,不可放過一人」就是指這種狀況。

在科學思維中 ( 其實也就是正常的理性狀況下 )
「若是無法證明 (聖經中的) 某一現象存在,則某一現象不存在。」( 無罪推定 )

在神學思維中( 根據「聖經全然無誤」的論點 )
「若是無法證明 (聖經中的) 某一現象不存在,則某一現象存在。」( 有罪推定 )


因此,就算你抓著一個基督徒的肩膀,誠懇地跟他說:


「親愛的朋友,人死了,是不會他媽的復活的」


他也只會回答你:
「不能因為你沒有看過,就認定這個現象不存在,難道發現細菌以前細菌就不存在嗎?」
或是「在人這是不能的,在神凡事都能 (19:26) 
這類讓你很想賞他兩巴掌的答案。

這不是愚昧無知 (有些教徒是) 、也不是不求甚解 (有些教徒是) ,而是教徒與非教徒的「推定方式」實在相差太大。

筆者以旁觀者的立場來看,這種基督徒式的「聖經無誤有罪推定」對一般人來說真的很弱,而且非常容易給人「缺乏討論誠意」的感覺。

想要證明神學為真,並不需要醜化科學的成就或貶低科學的價值。如何說明推崇科學與相信基督教兩者間並不相悖」反而是比較重要的問題


1 則留言 :

社會化性別之獸 提到...

..看文章感覺不錯!
自我否定論.

你認為跨性別是怎樣子?
我認為跨性別跟基督教一樣!
了解跨性別宣傳就能感受到他跟宗教一樣!